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刘卫华)“执行难”困扰人民法院多年,在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课题。人民法庭处在执法办案的第一线,统筹兼顾审理与执行工作,充分实现胜诉者的合法权益是定纷止争的不二选择。近年来,利川市人民法院在理顺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机制,合理调配人员力量,突出执行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1至10月,各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0件,执结317件,分别占全院的40.05%和45.46%,结案率99.1%,法定正常期限内结案率100%。
一、完善制度,强化工作督办
一是以实现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切实增强管理的针对性,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针对近年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院党组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工作统一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起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全程监控体系。坚持对人民法庭执行案件进行合理分流,规定人民法庭自办执行案件不得少于70%,只有执行难度大,靠人民法庭自身力量执行风险高的案件,才能移送执行局,避免了大量案件涌入执行实施庭,同时也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尽早实现。坚持全院统一管理,防止漏管、脱管,将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纳入全院部署,采取分类考评办法,逐步实现考评公平,充分调动各执行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坚持考评结果运用,案件信息每月按时录入,全部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平台,凡是考核指标不理想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以此鞭策后进,激发争先进位意识。
二是结合审务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大对执行工作跟踪问效的力度。党组书记、院长廖学贵把执行工作列入自己任期首选的两大重点工作之一,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三次专题会,不断推动执行工作:年初的工作安排会,主要查找上年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当年执行工作思路,明确年度执行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半年的工作小结会,重点为各执行主体提神鼓劲,充分肯定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工作思路,为冲刺全年目标找准着力点;年终的工作盘点会,全体党组成员和各执行单位全部干警参加,各单位汇报工作得失,分管院领导开展针对性点评,着重解决影响执行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有序推进下步工作。
二、面向基层,合理分配力量
一是按照充实一线、人尽其才的原则,坚持轮岗交流制度,每个法庭均固定1至2人为兼职执行员,使人民法庭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整体办案力量不断增强,有力推动法庭执行工作。今年元至十月,各人民法庭执结的317件案件中,申请执行标的额2016万余元,执行到位标的额1128万余元,实际执行率达到75.96%,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8.42%,其中毛坝、团堡、汪营、建南、柏杨坝五个人民法庭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100%。
二是强调全员参与执行,狠抓法庭执行能力建设。院党组十分重视对法庭执行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在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明确执行实施庭对人民法庭执行工作进行指导的职责,通过案件讲评、交叉评查、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针对执行案件的特殊性,明确要求执行法官在内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案情熟悉到位、法律程序到位、疏导工作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在外部做到请求汇报到位、争取配合到位、群众理解到位、舆论监督到位。强有力的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强制执结了申请人文某与被执行人罗某、赵某排除妨碍纠纷案,办理了张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等“骨头案”,达到了执行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三、明确重点,理顺工作机制
一是注重横向联合,壮大执行声威。全院8个人民法庭,平均每个法庭有干警4至5人,过去因人员分散,执行力量相对薄弱,不同程度存在只审不执、重审轻执、执行不能的现象,形成了部分“抽屉案”,当事人反响强烈。针对这一现状,各人民法庭根据辖区相邻的特点,共同商议成立四个联合执行小组,对各自审结的案件互相协助执行,充分发挥人员集中优势,有效整合了执行资源。院执行局坚持分工不分家,但凡执行实施庭的三个外勤组分赴8个人民法庭辖区执行案件时,各人民法庭均给予全力配合,协助执行,使大多数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尤其在执行疑难复杂案件时,人民法庭之间开展联合执行活动,不仅减少了执行风险,降低了执行成本,更提高了执行效率。今年元至十月,人民法庭间联合执行结案16件,执结标的50余万元。各法庭协助执行实施庭执行案件近50件,执结标的近150万元。
二是面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假和解”、“做案子”等实际问题,院党组明确提出重点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重点打击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着力在执行到位率和实际执行率上下功夫。各人民法庭注重判后答疑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元至十月,各人民法庭执结的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288件,和解执结23件,执行和解率达到98.1%。真正的执行和解,减少了大量涉执信访案件,截止目前,尚无一起涉及人民法庭执行和解的信访案件。院党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案件数量上“挤水分”,明确规定凡是当事人已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均不再作为执行案件立案,杜绝浪费司法资源现象。元至十月,各人民法庭受理执行案件同比下降84.06%,仅此一项,节约办案经费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