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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抓手 有重点 有特色
——利川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2-09-11 16:02 点击量: 413

   

有抓手 有重点 有特色

利川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2011年10月,全省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推进会在孝感召开后,州中院提出“打造有恩施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亮点”的目标,要求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及州中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并将利川法院明确为全州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两个试点法院之一。

接受试点任务后,利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判,针对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等主要问题,从人、财、物调配和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少年审判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人员配备,狠抓机构建设。院党组结合未成年人审判的特点,及时筹建少年审判庭,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并明确一名副院长负责少年审判工作。同时,加大编制争取,积极争取将少年审判庭机构正式列编。利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市人民法院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利机编发[2012]8号)文件,批准少年审判庭为利川法院内设机构。

二是结合审判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少年审判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少年审判庭的工作职责。即:审理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或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原告全部为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开展少年审判规律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调查研究、学术研讨交流等工作,总结、推广少年案件审判工作新经验;强化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少年犯的考察、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探索工作方式,转变审判模式。结合少年犯罪特色,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采取人性化和温和化的方式,逐步建立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机制。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圆桌审判、庭审维权、判后寄语,特别是不断完善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前调查制度、法庭教育制度、量刑标准统一制度、回访帮教制度和民事、行政案件中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快审快结制度。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少年审判庭共收案22件,其中收刑事10件,民事12(含民商事3件)件。截止8月,共结案19件,其中刑事结案9件,民事结案10件(判决2件,撤诉4件,调解4件)。民事、刑事均无上诉案件。

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共建保护格局。加强与妇联、关工委、司法局、学校、社区等单位和组织的协作,形成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包括庭审前的社会调查,庭审时的陪审、监督维权、协助教育,庭审后的回访、帮教。截止8月,审结的19件案件,其中妇联参与陪审的6件,关工委、司法局社矫办和学校、社区人员参与旁听、维权和教育的13件。

五是开展特色宣传,推进司法公开。对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今年以来,少年审判庭先后到本市民族中学、毛坝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教育活动,以法制图片展、法制讲座、有奖征文、集体签名等形式对两校3000余名师生进行普法宣传,并对59篇中学生优秀征文进行评奖,装订成册后广泛发放扩大宣传面。注意结合典型案件积极进行舆论引导,案件不多的情况下,办案法官注重对每一起案件从受案之初就开始深耕细作,尽力体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市电视台《法苑》栏目组跟踪拍摄的王某等4人抢劫一案,制作成电视节目《500元“抢”走了自由》,先后在利川电视台和恩施电视台播出,社会反响良好。积极探索运用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少年审判庭在新浪网开通了实名认证的“利川少年审判”官方微博、博客和播客,坚持不间断更新维护,经常性通报工作动态,上传法制宣传视频、图片、文章、课件和考题,发布相关法治新闻、观点、救助帖、公益帖、防骗教育帖,加大社会参与度,增强司法透明度。同时建立健全少年综合审判的各项工作制度,从庭前、庭中、庭后各个阶段,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规范少年审判工作,保证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少年审判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