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杜香耀)父亲病逝,母亲与儿子及儿媳为房产发生纠纷而对簿公堂,法官倾力调解化解了家庭矛盾。
1997年,向某、袁某与向某某(向某、袁某之子)共同出资修建了一栋房屋。1994年5月,向某某与陈某登记结婚,结婚后一家人共同居住在该房屋里,家里人相处还比较融洽。2011年8月3日,向某病故。向某某及陈某认为该房屋产权是其所有,要求袁某办理过户手续,陈某认为房屋主要是自己和向某出资修建的,也要求分得其应得份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经亲戚劝解、村委会调解多次无果,向某某和陈某将袁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家析产。
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本着家庭和睦相处,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初衷,多方面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向某、袁某一次性给陈某补偿人民币200000元后,陈某应分得及继承该房屋的部分归两人所有,袁某协助其儿子、儿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分家析产之争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