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利川市人民法院“胜诉即退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胜诉即退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6日
利川市人民法院
“胜诉即退费”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年活动,结合《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中相关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市场主体最关切的重点环节和领域,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遵守诉讼费用相关规定,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更新退费办理理念,构建退费办理流程,实现“胜诉即退费”工作常态化运行。
二、基本原则
“胜诉即退费”工作应当达到“一次、全案、全额”标准,即: 当事人因退费问题办理手续,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符合条件的案件必须全部退还,应该退还给胜诉当事人的全部金额必须足额退还。
三、退费范围
本方案中所指的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法院预交的且经生效判决明确承担人的案件受理费。
对于2023年1月1日后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结案案件,需要退还诉讼费用的,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主动退还有关当事人。2022年12月31日前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结案案件的诉讼费依当事人申请退还。
四、工作要求
1.审判管理办公室应规范文书样式并定期抽查,确保全院裁判文书中关于诉讼费用表述规范统一。
2.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胜诉即退费”工作要求,做到应退尽退。对于向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退费的案件要单独统计退费笔数和金额,及时将上月数据汇总报送至优化办。
3.执行局要建立“胜诉即退费”执行案件专门台账,对该类案件数量、执行到位情况等进行数据统计和动态分析,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效。
4.综合办负责定期将“胜诉即退费”落实情况通报至政治部(督察室),对落实不力等行为追责问责。
5.综合办要加强对该项目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各部门在落实“胜诉即退费”工作制度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报送至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和调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见效并常态化运行。
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