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冯俊)近日,柏杨法庭执结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将标的款送到彭某手中。
彭某系盲人,以前跟随弟弟生活时,其土地、山林均登记在弟弟证件上。今年因公路建设,政府将两兄弟的水田0.2亩征收了,并将补偿款5200元发放给彭某弟弟。后彭某多次向其弟索要自己应分得的部分未果,无奈之下彭某诉至法院。经我庭主持调解,由彭某弟弟给付彭某补偿款2000元。达成协议后,彭某弟弟于次日将补偿款2000元交至我庭。
考虑到彭某行动不便,家庭贫困,且其居住地较偏远,车辆不能直接到达,我庭收到此款后,立即赶往彭某家,及时将2000元标的款交到彭某手中。彭某接到此款十分激动,连声道谢。
利川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利川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利川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利川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利川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利川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