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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6-03 19:08 点击量: 2190

   

市人民法院面向全市选任16名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因违法行为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被开除过公职;

(二)年龄在二十三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利川市;

(六)自愿担任本院人民陪审员,服从法院审判工作安排;

(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除外。

二、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27日

三、报名地点

利川市人民法院政治处503办公室

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0718-7265770,18272303322。

特此公告

                          利川市人民法院

                        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