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丹)日前,利川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的案件,两名在校初中生打架,其中一名学生将另一名学生刺伤,被刺伤学生的家长遂告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6805.25元。
接到案子以后,承办人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希望可以化解双方矛盾,各让一步的情况下将案件调解,但是未达成一致。案件如期开庭,在庭审过程中,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赔偿原告人民币1500元,现赔偿款均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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