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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就餐遇横祸 玻璃门碎毁面容 双方争议久僵持 人民法官巧调解

来源: 少年审判庭 时间: 2012-09-28 15:04 点击量: 348

   

  通讯员:李岳郎)近日,利川法院少年审判庭调解一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

家住湖北省建始县的黄某,年仅9岁,2011年8月随父在利川市齐岳山某餐馆就餐时,餐馆玻璃大门破碎致其面部割伤。双方当事人将黄某送医治疗后,就后续整形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遂诉至利川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庭审中,双方针对该餐馆业主是否为适格被告主体、玻璃大门破碎原因、相关诊疗费用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矛盾几至不可调和。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协议由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黄某的后期治疗费进行了重新鉴定。后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公共服务场所业主,请务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且购买相关保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醒广大家长,带小孩出入公共场所时,请随时看管好小孩,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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