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8-22 08:34 点击量: 1017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龚秀娟)近日,团堡法庭成功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05年10月19日,因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某办事处高路办与黄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黄某拆除坐落在某办事处城隍村六组沪蓉西高速公路旁的房屋及附属物,并补偿黄某安置补偿费31379.02元。黄某的父亲代为在协议上签字,并领取该补偿款项,黄某父子俩并没有按照规定完全拆除房屋,只拆除了当时划红线以内的部分,红线以外的房屋主体部分至今仍未拆除,黄父仍住在该房屋内。因某办事处经济建设大局需要,黄某未拆除部分在规划区域内,但父子俩并不配合工作,拒绝拆除余下部分。某办事处遂起诉到法院,要求黄姓父子排除妨碍。

最初黄姓父子俩态度比较坚决,认为要拆除房屋必须按照目前城区商品房价格对其进行补偿,否则绝不拆迁,某办事处认为已经支付了拆迁安置补偿费用,黄某的应该按照协议拆除房屋,不应该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为化解矛盾,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到黄某家中实地勘验,从法理、情理给父子俩做工作,庭前、庭审中、庭后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都作出让步,某办事处同意一次性给付黄某、黄某某拆除房屋、搬迁补偿款30000元,黄某父子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