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对一批危害食品安全、假劣药械、农资犯罪案件予以督办的通知》,要求从严打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劣药械、农资等犯罪活动,并对248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7起假劣药械、农资案件进行督办。
通知表示,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劣药械、农资等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的原则,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坚决、及时批捕、起诉。要求各级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切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假劣药械、农资犯罪的合力,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和假劣药械、农资犯罪以及相关的职务犯罪。
通知要求,办案工作中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对于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的这类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要主动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
此外,通知还将强化危害食品安全、假劣药械、农资犯罪的打击作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确保打击力度。上级检察机关对挂牌督办案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办案情况,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将案件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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