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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交易受保护 强制过户保秩序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2-11-16 16:53 点击量: 7524

   

(通讯员:冯俊)房屋涨价卖主欲反悔,买主无奈诉之法院。近日,利川法院强制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9年李某将其位于利川城区的一栋私房以29万的价格卖给王氏兄妹,双方约定,王氏兄妹付清房款后,李某将协助他们办理过户手续。王氏兄妹在缴清购房款后,要求李某履行过户义务,李某却以出卖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太大,交易显失公平为由,拒绝办理过户,王氏兄妹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王氏兄妹已履行其给付义务,隧判决李某履行房屋过户义务。

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绝过户,王氏兄妹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立即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李某释明了利害关系,但李某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也不履行义务。在此情况下,法院向利川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王氏兄妹只需带齐证件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再需要李某到场协助,现王氏兄妹已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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