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肖峥)12月12日,利川市法院成功调解八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该八起纠纷为同一被告。
2012年11月19日被告徐某分别在八原告处租赁地块进行茶业科技园开发建设,租赁合同签订后对部分地块进行平整,后因政策原因被迫停止开发。
2017年12月5日,八原告诉至利川市法院要求被告徐某支付尚欠土地租赁费用,并赔偿土地恢复的费用和违约金。
利川市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徐某到庭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对八人土地亩数、已支付租金、尚欠租金等进行统计,双方就土地恢复费用进行协商,经过一天的协商、计算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内容为双方即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支付尚欠租金,对已平整的地块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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