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黎)驾车致人伤残,赔偿起纠纷。日前,汪营法庭调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6月18日,利川市汪营镇甘泉坝村民谭某在自家屋旁公路上行走时,被张某驾驶的货车撞倒受伤,治疗终结后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为此,谭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3697元。
12月8日,汪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前,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给谭某赔偿了各种费用11000元。
主办:利川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2023 利川市人民法院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邮政地址:利川市胜利大道2号 邮编:445400 备案:鄂ICP备12010191号-1
联系我们:办 公 室: 0718-7281169 立案咨询:0718-7291169 0718-7290064 督察室:0718-7265770 传 真:0718-72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