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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鞭倡议书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6-01-22 16:02 点击量: 3788

禁鞭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新春即将到来之际,恭祝市民朋友们阖家幸福、健康平安、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绿色低碳,自然睡眠,健康生活,大家追求。为改善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全国多地相继开展“禁燃”活动,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

为全面推进“六城”同创工作,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畅通有序、宁静祥和、文明开放、宜居宜旅”的城市新形象,根据利川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在重新界定城区禁鞭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虽开局良好,但仍然任重道远。广大市民既是禁鞭工作的受益者,更要是参与者和实施者,因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从我做起,坚决遵守《关于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积极维护城区安宁的生活环境,不销售、储存、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积极参与,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积极参加,摒弃陋习,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执行者。在禁止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限区域,做到少燃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及时报告,规劝他人。发现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履行一名普通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指挥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敢于劝阻、坚决制止。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遵守,为营造幸福安宁、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

 

 

 

利川市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