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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时间: 2017-04-20 16:39 点击量: 1550

利川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5月2日10时至2017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利川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现代轿车1辆,车辆型号北京现代牌BH7200DAY,车辆识别码:LBYFAKD3CY130123,发动机号:CA142930,车辆类型:表征里程47873KM,小型轿车。

车辆生产日期:2012年9月7日,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8月12日。

车身外观:漆面尚好;车内饰品:完备尚好,电气仪表正常,电动车窗及天窗完好;发动机启动正常,运转良好。

起拍价:当事人双方议价76104.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利川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利川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4月13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利川市人民法院标的款物,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利川市关东支行,账号:1817011229020012477),并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利川市胜利大道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据,按执行法院要求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车辆行车证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972408968(李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718-729007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北省利川市胜利大道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