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徐敬军)近日,建南法庭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昔日反目成仇的邻居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余某与陈某、张某、王某均是利川市建南镇建兴村村民。2014年2月24日,余某因放羊一事与陈某、张某、王某发生冲突,余某为轻微伤,王某为轻微伤,张某不及轻微伤。为此,余某于2014年5月起诉法院,要求陈某、张某、王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000多元。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王某提起反诉,要求余某赔偿其损失近6000元。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唇枪舌剑,调解未果。承办人发现双方虽矛盾很深,但双方还是愿意化解矛盾,和谐相处。庭审后,承办人多次与双方沟通,指出双方是相邻而居,远亲不如近邻,双方如能互让一步,矛盾是能够化解的,以后有事双方也能相互帮助,如若不然,双方以后纠缠不断,不便于双方的生产、生活。承办人给双方一周的时间,让双方冷静下来。几日后,余某到法庭表示,发生冲突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有损失,愿意相互抵消,互不赔偿,愿意撤回起诉。张某、王某得知余某撤诉后,于同日撤回了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