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便民要务实,千里之外化纠纷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12-17 15:46 点击量: 2898

    (通讯员  陈炀)柏杨法庭近日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赵某起诉被告张某要求离婚,然而被告张某却身在广东打工,原告在起诉后也前往河北打工。

    面对一南一北,远隔千里的双方,传统的送达方式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办案法官只得另辟蹊径,首先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取得被告同意和支持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其送达了应诉资料,被告亦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了答辩。根据答辩的内容和原告的诉求,法官发现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建立QQ讨论组,进行远程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此案例不难看出,在人口流动剧烈,信息化发展迅猛的今天,常规的办案思维难以适应新形式的需要。要真正做到司法便民,还需要大胆利用新生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