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治动态

国务院:强化信息公开 澄清消除谣言

来源: 财新网 时间: 2013-10-16 09:14 点击量: 785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意见》提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要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国务院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同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
  国务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
  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会议要求,要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同时,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