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刘卫华)10月10日,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利川市人民法院于10月11日决定将其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及时通报给最高法院《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列明的机构或部门。
自10月8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布首批16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后,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主动履行了5万元金钱给付义务,体现了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积极纠错、有所担当的勇气。
诚实守信、敢于担责、敬畏法律,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立身之本。我们欣喜地看到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不断增强的法律意识,也希望更多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链接一:
利川佛宝山旅游公司全部履行义务
“走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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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新闻网 http://www.enshi.cn 2013年10月14日08:49
晚报讯(记者 曾维明 通讯员 刘卫华)10月10日,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利川市人民法院于10月11日决定将其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及时通报给最高法院《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列明的机构或部门。
自10月8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布首批16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后,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主动履行了5万元金钱给付义务。利川市法院表示,希望更多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恩施晚报)
链接二:
佛宝山旅游公司积极纠错“走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网讯(记者牟黎黎 通讯员刘卫华)10月10日,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利川市法院于10月11日决定将其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及时通报给最高法院《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列明的机构或部门。
自10月8日市法院公布首批16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后,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在公布信息两日后履行了5万元金钱给付义务,体现了一个企业积极纠错、有所担当的勇气。
据了解,此次法院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做法对部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和企业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除佛宝山旅游公司积极纠错、及时履行义务外,还有部分暂时未进行公布的人和企业也及时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利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