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冯俊)交通事故致一死六伤,肇事者互推责任纷争不断。利川法院团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4月,冉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乘车人李某当场死亡,其余六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冉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各方都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但冉某与王某就各自承担的赔偿比例发生分歧,使得受害方一直得不到赔偿,各方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王某索性外出打工躲避,死者家属和伤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之法院。
此案涉及多名伤亡者的赔偿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影响比较大,法庭立案受理后,制定了处理方案。法庭四处查访王某的下落,在确实无法找到的情况下,对其公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找到王某的亲属,劝说他们帮忙联系劝解王某,让他主动和法庭联系处理此事。后王某在其亲属的劝说下,主动与法庭取得了联系。法庭随即多次主持调解,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王某与冉某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承担30%的责任,冉某承担70%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法庭又分别主持受害人及亲属到法庭进行调解,通过不懈的努力下,各方当事人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受害方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又缓和了各方紧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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