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拐卖儿童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并公布被告人马善志强奸、猥亵儿童等5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当前湖北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受害人以农村留守儿童居多;二是受害人多为年幼儿童,自护能力弱;三是熟人作案多发,性侵害犯罪主体多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四是伴随和诱发其他犯罪的现象突出;五是犯罪后果严重,受害人身心创伤大。
据介绍,2012年至2014年,湖北各级法院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共审结、判决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件360余起,依法惩处犯罪分子360余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分子100余人。全省法院还审结拐卖儿童犯罪案件43起,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6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4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对遏制此类犯罪多发势头,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