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晖)近日,柏杨坝人民法庭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2009年农历10月,原告尹某与被告李某开始同居生活,并于次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二人均系再婚,再婚时,原告已年满70周岁,被告也已65周岁。二人因发生口角,原告尹某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办案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原、被告双方均打开了心结,开开心心的离开法庭。看着他们颤颤巍巍而紧紧握在一起的手,不禁让人感概万分。白头夫妻老来伴,相濡以沫情意长,这是不是更值得那些吵闹起诉离婚的年青人们深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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