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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法院代理院长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时间: 2016-12-26 11:02 点击量: 574

(利川法院网讯:汪小月 丁宏)12月24日下午,利川市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周继荣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向市人大代表和列席代表汇报了五年以来法院工作情况和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

链接: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4日在利川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周继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公信立院、科学治院、科技强院、文化活院、和谐兴院”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理念科学、裁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管理规范”工作目标,贯彻“每年突出一个重点,集中精力,争取有所突破”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2年至2016年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4751件,审(执)结23259件,同比分别上升55.33%、46.79%,结案率93.97%,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173件,审结2083件,结案率95.86%。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1495件,形成有力震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毒赌黄犯罪171件,营造良好风气;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5件,推动绿色发展;依法严惩贪污、行贿、受贿、渎职等犯罪68件,彰显反腐决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合法权利,体现司法文明。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16927件,审结15910件,结案率93.99%。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依法审理涉及旧城改造、农村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等经济纠纷213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案件3820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农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赔偿、医患纠纷等案件1728件;创新家事审判理念,依法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案件6296件。2016年,市人民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参与调解、化解旅游纠纷10件次,促进旅游业发展。

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案件450件,审结425件,结案率94.44%。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9.5%。支持配合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提级管辖,积极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2件,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3件,确认行政违法1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行政案件撤诉率25.1%;应邀为部分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指导30次,培训授课5次,促进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4件,裁定准予执行96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工作良性循环。受理执行案件5167件,执结4812件,结案率93.11%,执行到位金额1.53亿元。突出“一性两化”务实破解“执行难”,组织开展“集中执行大会战”、“百日执行攻坚”、“涉金融案件执行”等专项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强化与金融、工商、国土等部门的财产查控联动,强化失信惩戒和曝光工作,将2193名当事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司法拘留195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人;扎实推进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规范了执行案款收支管理。

二、强化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践行司法为民

依法履职,全力支持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立足审判,延伸服务,积极作为。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下的审判新态势,依法支持实体经济、非公经济,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扎实推进“三访三促”、精准扶贫、“六城同创”、“三违”整治等工作。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精心制定工作预案,及时稳妥执结时代公司、新电影院片区、供销联社片区、中山片区旧城改造等系列案件。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抽调7名干警全年参与信访、征地拆迁等工作。积极参与依法治市,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共举办法制宣讲34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主动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成立少年审判庭,推行圆桌审判模式,认真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件152人,适用非监禁刑53人。强化回访帮教工作,会同检察、教育、社区等机构回访考察未成年罪犯53人。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对公共政策、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妥善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建立诉访分离机制,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2580人(次),处理涉诉信访案件58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调对接,调撤民商事案件11227件。

积极作为,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集约管理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2015年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共登记立案10649件,当场立案率99.95%。完善安保制度,强化硬件建设,营造和谐有序的诉讼环境。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坚持巡回审判制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巡回审判率达15.34%。调整人民法庭管辖及受案范围,建成电子签章和文书批注应用系统,方便当事人诉讼。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09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69.5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6.59万元。

固本培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12年以来,完成了8个人民法庭建设及统一标识工作;审判综合大楼、沙溪及南坪人民法庭恢复重建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审判综合大楼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南坪、沙溪人民法庭主体已完工。按照党组确立的“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要求,人民法庭先后完成了视频监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更新了4辆办案用车,建成了职工食堂,投资31万元建成了安检通道,配备了安检设施设备,并聘请了安保人员。

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新收案件100%网上运行和随机分案。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案件审理、执行的程序监控和节点预警,发出审限预警166期。落实审执态势分析制度,共发出案件情况统计24期,完善各项管理制度71个。建立“问题案件”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抓好发回、改判案件和当事人长期申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重点监督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案件。注重诉讼指导与引导,加强判后答疑,坚持有错必纠,审结申诉、再审案件16件。对司改后首批入额法官每月进行审判业绩公示,坚持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共承办案件403件。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强化审判流程公开,开通利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建成科技法庭8个,对案件庭审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公开裁判文书,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本院门户网站,公布生效裁判文书6130份。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新途径,完善门户网站功能设置,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案件审理及最新司法解释等信息。官方网站更新信息13414条,推送微信信息808期,阅读量超过35万人次,微信影响力长期保持全省法院系统前十名。适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重点宣传法院工作亮点,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宣传司法改革政策,鼓励干警踊跃参与改革,对人财物进行全面清理摸底,为推进改革打好基础。按照中央、省州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及12个实施细则,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和法官主体作用,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创新工作量系数调整、法官业绩考评、审判团队构建等制度,得到上级法院和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湖北法治》上推介,先后42个法院前来考察学习。司改成效初步显现,审判效率大幅提高,法官月平均结案数同比提高37.8%;审判质量基本稳定,案件改判、发回的比例明显下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市人大、政协历次大会审议意见,认真及时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审判、参与调解,监督重点案件执行。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设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室,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利川新闻网“市民直通车”栏目及门户网站“院长信箱”的回复率100%。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选任陪审员300人,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027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1.52%。

四、坚定不移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法院组织基础。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抓好专题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和法治信仰。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干警学习了邹碧华、黄志丽等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提升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着力司法能力建设,激发内部工作活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组织干警303人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审判执行、后勤管理、信息化运用等实务培训218次。36名青年干警到湖北省法官学院参加初任法官培训,参训率、合格率为100%。建立院领导“一对一”培养青年干警制度,结对培养青年干警28名。严格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干部,24名青年干警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中层岗位。举办精品案件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速录大赛,以比促学,以赛促训。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教育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发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全覆盖。党组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开展警示教育、提升政治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司法良知。纪检监察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开展审务督察和专项督察67次,制发督察通报59期。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查处违纪干警5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讨论决策。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法官宣誓、道德讲堂、法苑讲坛等活动,总结提炼“科学严谨、理性平和、务实高效、忠正博雅、清廉致公”的利川法院精神,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庭审评查活动,规范司法言行,讲究司法文明,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开放图书阅览室,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精心打造“文化走廊”、“文化墙”、“文化主题展馆”,悬挂名言警句,烘托法院文化氛围。建成司法警察体能训练中心、篮球场,缓解工作压力,注重人文关怀。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市人民法院奋发有为、努力拼搏的五年。先后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表彰53件(次)、个人表彰76人(次),其中,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州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法院”;干警杨春桃、胡兴国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和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办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干警力量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出;二是执行难依然严峻,还需内外联动着力破解;三是整体司法能力与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四是基层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也影响市人民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要务,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贩卖毒品等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从严惩处扶贫攻坚中贪污、挪用、截留扶贫款等犯罪,保障脱贫攻坚顺利实施。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案件,保障绿色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穷尽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按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以能动司法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市委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开展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助推市域经济健康发展。创新方式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建立律师参与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升级,提升信息化装备的利用效率,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卷宗电子化,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其他信息化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扩大司法救助受惠范围。

三是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着力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法官进退流转工作,确保把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积极推进类案专业化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家事审判等专业法庭。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建立“随机抽选”机制,依法保障陪审员参审履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扎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群众走进法院,实现阳光司法“零距离”。

四是坚持以从严治院为核心,提升队伍司法水平。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学促做,认真查摆思想、作风、廉洁方面的问题,确保学习教育收到实效。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加大对违纪案件主动查处力度,确保廉洁司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独具利川特色的法院文化,凝聚干警精气神。进一步规范干警言行,转变司法作风。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建立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选人用人模式,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利川发展的新形势,市人民法院将顺应时代新潮流、关注人民新期待、落实市委新要求,认真听取本次会议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大力弘扬务实精神,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为利川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创建全省平安法治建设示范市,全面建成小康利川作出更大的贡献!

 

用 语 说 明

 

①非诉行政执行: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②“一性两化”:指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

③犯罪记录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④立案登记制:指案件受理制度。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⑤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即人民法庭门楣、法庭名称标牌、指示路牌以及法徽等标识实行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图案,统一字体,要求达到人民法庭建筑外观庄重、标识明显的效果,起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作用。

⑥人员分类管理: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其中,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明确各类人员不同的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

⑦法官员额制:指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实行法官员额制,就是要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

⑧司法责任制:即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司法公正。

⑨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