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张黎)12月1日,家住利川市汪营镇五七村二组的谭某和清源居委会三组的张某在汪营法庭的调解下,一桩近二十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得到调解。
二十多年前,谭某把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以口头协议的方式借给了张某使用,当时无任何书面协议。张某将该地块围上围墙,并归其使用。1989年,谭某家要求收回土地,张某不同意。两家因此产生纠纷,并多次发生争吵,村委会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
近日,汪营镇在纠纷排查中了解到这个情况,请汪营法庭帮忙从法律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几天的思想工作,终于是双方达成一致:争议地由张某使用,但是张某补偿谭某费用5000元。这场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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