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法院
关于切实做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自动生成及推送的通知
各业务部门:
今年营商环境考核省院文件有一条,需要系统自动生成生效证明并且推送,该项工作系2023年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部门重视并予以落实。
自即日起,裁判文书生效后(尤其是有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需承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湖北数字法院审判系统,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并及时推送各方当事人,各庭室法官需将2023年1月至5月的案件进行补录及推送。
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及推送操作手册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及推送操作手册.docx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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