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依法对一违反人身保护令男子进行行政拘留。经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认定,这是全国第一例由公安机关对违反保护令的施暴方进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据了解,城厢区的张女士是在1992年打工时认识李某,两人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女士诉称,自结婚以来,李某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张女士独自负担家庭开支,每当李某手头拮据而得不到满足时,便对张女士拳脚相向,张女士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李某在答辩中否认张女士的说法,称自己一直深爱着张女士,不愿离婚。
审理期间,张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并提供了报警回执单及李某发给张女士的威胁短信。2013年8月,城厢区人民法院向张女士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张女士及其近亲属,并向李某送达了裁定书,同时也向辖区派出所及张女士所在的居委会送达了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然而,9月3日张女士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娘家被李某殴打。9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李某对法院向派出所调取的《受案回执》、《询问笔录》和公安机关监控视频没有异议。据此,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了人身保护令。莆田市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于2013年9月17日,作出对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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