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坝法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8-28 11:29 点击量: 1281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牟鸣钟)王某等三人合伙修建养猪场,切坡挖土平整场地导致山体滑坡,造成梁某房屋受损。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毛坝法庭判决王某等三合伙人连带赔偿梁某房屋损失255000元。

2012年4月中旬,王某、刘某、黄某三人合伙修建养猪场,用挖机平整土地,同年4月19日引发山体滑坡,造成梁某的一栋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楼一底平房四大间局部损毁。经鉴定,结论为:梁某的房屋整体发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建议整栋拆除后移地重建。滑坡区特殊的地质环境是滑坡产生的有利条件,坡脚切坡开挖取土是滑坡产生的直接原因和触发因素。梁某房屋受损后王某等没有解决其居住问题,当地村委会不得已,安排其在村委会办公室居住生活。

经利川市人民法院毛坝法庭审理认为,王某等三人因挖机切坡平整场地修建养猪场,导致山体滑坡,造成梁某房屋局部毁损,成为危房,应移地重建。王某等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梁某的房屋已建成使用了16年的时间,且造成原告房屋受损的原因是山体滑坡与该处滑坡体的特殊地质环境有关,应相应减少王某等三人的赔偿责任。于近日作出判决:王某等三人连带赔偿梁某的损失2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