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段艳菊)近日,忠路法庭参与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
患者某男患病多年,其在忠路卫生院住院期间,因受不住病痛折磨,趁深夜无人之际从病房跳楼身亡。死者家属认为是院方责任,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并声称如不赔偿就将尸体放在医院大门,一天不解决一天不拖走。但院方认为自己已尽到监管责任,此事件纯属死者自杀行为,与院方无关,不同意赔偿。为避免事态扩大,忠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忠路法庭、忠路派出所等多方做工作,最终医方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死者家属3万元作为补偿。一起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主办:利川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2023 利川市人民法院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邮政地址:利川市胜利大道2号 邮编:445400 备案:鄂ICP备12010191号-1
联系我们:办 公 室: 0718-7281169 立案咨询:0718-7291169 0718-7290064 督察室:0718-7265770 传 真:0718-72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