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谢飞)近日,建南法庭顺利和解执结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向某某本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2012年张某某将其在建南某砖厂的股权转让给向某某,后因向某某经营不善,该砖厂非但获得盈利,反倒亏损到无力偿还张某某转让费的地步。因追索无果,张某某无奈将向某某告上法庭,经本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向某某未能按约履行,张某某以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为依据向本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2013年7月26日,本院立案受理并向被执行人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为化解双方矛盾并有效执行本案,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执行方案的和解,在考虑到多年的友谊来之不易以及被执行人向某某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执行人在12月1日前分四期偿还转让款。截止发稿前,被执行人向某某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偿还期限逐期将本案执行款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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