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治动态

财经:连氏无间道(下)

来源: 财经杂志 时间: 2013-02-26 08:36 点击量: 971

     深圳“新冶会”


  连家、黄光裕用于资金运作的公司平台,除了法院披露的恒益祥公司和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还有深圳上十家公司,如仁惠进出口有限公司、怡情源贸易有限公司、自由神电子有限公司、发元盛贸易有限公司、通建达贸易有限公司等,均没有实际业务往来。


  恒益祥公司于2004年7月12日在北京通州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地址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毗邻。公司唯一一名监事为曾婵贞,系黄光裕母亲;成立于2004年3月的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亦由黄家出资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已于2008年4月15日被吊销。


  针对这个网络,连卓钊建立了深圳据点,核心团队以其兄连卓明为主,包括在深圳警方下属公司任职的姐夫史志民、外甥女郑晓微。郑晓微是其地下钱庄的内地总代理人。主体平台之一为连卓钊和连卓明曾合资持股的新治公司,当时设址于深圳广深大厦,位于深南大道、红岭路交会处。


  此间还有在深圳著名的新冶会国际俱乐部,或称新冶会。2006年11月开业的新冶会,毗邻深圳第一高楼地王大厦,总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集总统套房、KTV包房等于一身,开业以来生意一直火爆。它不仅是港澳与内地资金往来网络的中转站,更是连氏发挥逢迎与结交才能的重要场所。不少过境的赌客,会选择在此落脚。


  作为地下钱庄的内地总代理,郑晓微可谓举足轻重。在警方扣押的12本账册中有其记录的7本,内容是郑晓微从事外汇兑换业务的情况,包括收款时间、金额、人民币兑换港币的汇率、来款方的账户名、付给客户的港币金额等内容。黄光裕、连卓钊被抓后,郑晓微曾选择外逃。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2008年第91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郑晓微经手办理的13笔换汇款项合计人民币8亿元,进入郑晓微所在的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这正好对应判决书中黄光裕“非法经营”的金额。


  深圳胜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东曾与连卓钊交手,最终惨败于其背后的郑少东、许宗衡联盟的行政之手。


  近五年来,手中囤有大量现金的连卓钊开始大举购置地产。如2007年底,连的新治公司购得赛格广场51层至71层的物业产权。得手后,其启动关系网络获得时任深圳市长许宗衡的批示,通过修改容积率,并将过道、公寓等重装后改成写字楼,由此获得更大的建筑面积并对外销售。


  赛格广场地处华强北电子商业区,可谓寸土寸金。自2008年起,赵东公司累计向新治公司预付5000万元,以每标准层1.2亿元的价格购买64层至71层的物业。但因楼市攀升,新治公司要求收回上述已协议售出的写字楼。赵东不从,两次被当地警方传讯拘留,并获警告。此案由郑少东、许宗衡亲自督办。


  2009年8月19日,上述人员均已落网,赵东应专案组要求飞抵北京说明事由。不过时至今日,他的公司既未获得上述物业的产权与使用权,亦未收回已支付的5000多万元,赛格广场第71层已全部出售。


  “慈善家”与政协委员


  在赌场、地下钱庄生意中如日中天的连卓钊,自2005年以来,开始美化自己的公众形象,以期通过慈善公益路径跻身政界。这是商界成功人士的惯例,亦有政坛灰色通道的指引。


  据官方信息,连卓钊先后以“港商”之名向广东禁毒基金会捐款100万元,向高淳慈善协会捐款200万元,向汶川大地震捐款150万元,分别向西藏扎寺、九华山捐款200万元和100万元用于修庙,同时在老家司马浦镇捐建大布中学、大埔小学及交通水利工程。


  连卓钊更多的善款流向广东繁荣粤剧基金会,累计数百万元。这家基金会隶属于广东省政协,创办之初陈绍基担任名誉理事长,连卓钊为名誉副理事长。


  1945年9月出生的陈绍基为广东最具实权的人物之一,曾为郑少东的上司并有提携之恩。其祖籍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在政法系统深耕34年,1991年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此后九年每逢大案必破,为其赢得“南粤政法王”的称号。2004年,陈以广东省政协主席之位跻身正省级序列。


  “到政协工作以后,觉得自己辛苦了几十年,该松一松,享受一下了。”面对专案组,陈绍基曾这样说。


  广东繁荣粤剧基金会从2006年成立至今,募捐数额过3亿元,可谓“一石二鸟”:为政商互动提供平台;向企业家要钱,形成可随意支配的资金池。2007年9月17日在深圳举办的一场粤曲欣赏暨募捐晚会,三小时即筹得款物6000多万元。是次,陈绍基、许宗衡、连卓钊同台亮相。


  并非巧合,陈绍基、许宗衡、刘友君同为广东省十届省委委员,三人于2009年7月17日被同时撤销这一职务。若非外调浙江,这份革职名单中当有王华元。


  彼时的陈绍基当轴处中,自矜博雅,到处题赠书法。监管阙如的基金会,俨然陈绍基的私家金库。据判决书记载,2008年初,陈绍基利用担任省政协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祥瑞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詹玉湘担任广东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并从广东繁荣粤剧基金会借款100万元提供帮助,2008年3月至12月,陈绍基先后五次收受詹玉湘人民币60万元、港币20万元,折合人民币779174元。


  类似模式其实有章可循。如2004年启动的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即由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多次站台,除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数亿元资金均来自企业捐助。2007年8月24日有陈绍基出席的募捐仪式,一天入账4730万元。


  除了慈善捐款,判决书还记载,连卓钊曾直接进贡陈绍基50万港元,这使得他成为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并束蕴请火,让老家的村支书连贤明免受调查。


  有关人士解释,广东省政协每一名委员可以办理一张粤港车牌。在此前后,连卓钊获得陈绍基、王华元的双重帮助,获得多个粤港车牌营运指标。有此“合法载体”,使连卓钊在运送赌客等业务上如鱼得水。


  再放连卓钊


  黄光裕、连卓钊在相继落网后,均获得一月的静默,即不许接近任何人——包括专案组成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他们的心理防线。


  相形之下,黄光裕守口如瓶,而连卓钊防线崩溃并与警方达成交易,相继检举了包括郑少东、王华元、陈绍基等人。他因此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黄光裕领得实刑、罚没11亿元之时,悄然脱身归港。


  针对《财经》记者的采访函,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交易所均回复,按照一贯政策,不会评论个别事件或个别公司、个人。香港廉政公署称:“如接获贪污举报,若有足够资料跟进,根据《廉政公署条例》,廉署必须依法进行调查。”香港交易所则表示,“若上市公司或其董事涉嫌违反刑事或民事法,会按情况将有关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跟进处理。”


  除上述直接关联的省部级高官,此案延伸突破导致公安系统落马的官员,还有公安部政治部原处级干部王菲、办公厅信访办原副主任李景凤、治安局原副局长吴明山、经侦局上海直属总队原总队长吴卫华、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四大队原副大队长靳红利、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原副局长钱宏祥,以及公安部行动技术局原局长张健、科技信息化局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陆山等。


  这是继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卷入赖昌星案以来,公安部及地方厅局发生的最大系列窝案,事实上,其犯罪手法、作案工具与所涉领域,已非远华走私案可以类比。可资反思的特征如下:


  ——强势部门的自由裁定权被滥用。无论是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还是公安厅长,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相怀珠等人都存在大量撤案销案的寻租行为,这些拥有强制权力的主管者将此视为最大的创收源泉,反过来又体现在对他们的查处上。监管者无人监管,人治覆盖法治;


  ——民营企业家的原罪反复,产权保护缺失。这直接导致民企必须依附权力而寻求保护。如黄光裕长期游走于灰色地带,既有高超的商业智慧和敏锐市场意识,又未完全脱离早年商帮的草莽之气,攀附权力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

  ——黑势力的公司化运营,为当今商业环境以及法治规制提供新的难题。连卓钊与郑少东的黑白互渗模式,佐证了无间模式的现实存在。


  来自香港廉政公署的消息亦称,涉黑势力已经告别了街头火拼的时代,有意培养年轻势力打入金融或国际财团。在香港,成千上万的涉黑经济案件,现已摆在监管者的案头。“对付街头暴力其实难度不大,但隐蔽的涉黑金融犯罪,更需要证据和耐心。”一名港警告诉《财经》记者。


  黑势力公司化主要体现为两类:一类是暴力垄断经营,一类是非法经营,均公开违反国家法律、商业规则、社会公德,其运作就不可能直接诉诸合法权威的保护,而习惯于根据黑道规矩来“摆平”,并在内部建立对应的组织机制。在另一端,则必然导致合法经营者的实业萎缩。


  如连卓钊的三大系统,其致命之处并不止于破坏合法的秩序,侵犯个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在于它按自己的价值规则来规范社会秩序,并试图通过有组织的非法方式来维持这种秩序,使之养成服从的习惯。


  事实上,如此成熟的资产转移通道,权力系统又有谁愿意将之摧毁?


  当连卓钊以检举和信报重获自由,由此形成的一片“法外公海”不得不引人深思。当面对强大的警察系统,连卓钊是俯首甘当线人,还是以更强大的反渗能力牵制对方?这是故事的隐线与主线,而另外的故事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