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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法院:司法拘留有威慑 “老赖”终对赖皮行为负责

时间: 2016-11-19 10:03 点击量: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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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法院网讯:丁宏  李修贵)11月18日,被执行人彭某主动到利川市法院分两次缴清剩余标的款近七万元,并向执行干警表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后我再也不借钱不还了。”听闻此言,小编表示下巴惊讶得掉了一地,要知道此人可是出了名的“老赖”,怎么这次就主动还了钱呢?

事情要从上周三说起,当天一早,利川市法院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6个小组执行干警赶到毛坝镇,成功将多次藏匿行踪的被执行人彭某及其妻子堵在了家中。不料彭某及其家人早有准备,“有车有房有存款又怎么了,钱是我们借的又怎么了,钱不是我们用的,不还。你们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别白费功夫。”不仅如此,彭某还对执行干警恶言相向,态度十分恶劣,场面一度陷入混乱。

鉴于彭某的恶劣行为,执行干警们将其带回了利川市法院。此时的彭某依然坚持“钱不是我用的,我不还!”但当执行干警询问“钱是不是你借的?合同是不是你签的?当时是不是自愿的?贷款是不是发放到你银行卡上的?你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系列问题的时候,彭某却给不出否定的答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出于自愿,你借了钱,你签了合同,钱也发到了你的卡上,你就是借款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要被司法拘留的!”

当晚,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彭某终于意识到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表示将主动还清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罚息,并于当晚八点多让家人送来了部分标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