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段艳菊)近日,利川市法院忠路法庭干警为查明案情,办案人员到涉案林地实地查看情况。
王某与王某某系亲兄弟,均系涉案林地共有权人。2017年某旅游公司因开发需要,与王某某签订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约定涉案林地租赁经某旅游公司经营,公司支付租赁费。因王某认为该合同未征得其同意,损害了自身利益,故起诉请求确认某旅游公司与王某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经利川市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林地使用权权属及四至边界划分有争议,利川市法院忠路法庭干警查明案情后,将择日开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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