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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 构建“阳光法院”

来源: 恩施日报 时间: 2013-12-17 11:46 点击量: 235

       如今,社会人士可以通过点击利川市人民法院网,查阅大量案件的裁判文书。这是利川市人民法院促进司法公开的一个缩影。
       今年8月以来,该院对司法公开进行全面提速,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一般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转变,构建“阳光法院”。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搭建司法公开的技术平台
       8月3日,利川市法院官方微信通过审核,用户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号“lcfayuan”或扫描二维码加关注后,获取法院资讯,了解诉讼知识以及预约查档等。至此,该院形成“官方网站、内网、四级专网”三个网和“官方微博、微信”两个平台的多样性信息公开技术平台。
       今年是该院确立的“信息化建设年”,全年共投入110多万元经费,利用网络、通信、多媒体等先进技术和软硬件产品,扩展、延伸审判法庭功能,为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案件信息管理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推动数据、语音、图像的“三网合一”,实现与上级法院审判信息交换互享、案件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等网络综合应用,提高专网视频会议系统在远程培训、会议等方面的效用;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网络化、庭审记录电脑化、日常办公无纸化、法院交流公开化,初步建成“数字法院”。今年来,利川法院官方网更新信息超过2500条,利川法院微博粉丝超过3万人。
       同时,该院做好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网络的技术链接手段,根据最高法关于司法公开的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上传。如将执行信息上传到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开。
                                建立司法公开的制度保障
       8月初,利川市法院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司法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规定,制定了该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司法公开请求的受理、审查、回复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法院从制度上还确立司法公开的“三大原则”:依法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外,依法应当公开的一律公开。”利川市法院院长廖学贵说。
                                确定司法公开的重点环节
       利川法院官方网的亮点之一,就是今年新增设《裁判文书》栏目,目前该栏目上传裁判文书超过1500份。这些文书从此“直面”社会大众,接受社会评判与监督。
       7月4日,利川法院开庭审理牟某等3人诉被告杨某、李某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这次庭审,不仅邀请50名市人大代表到庭旁听庭审,而且法院首次通过本院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全程图文直播庭审。此后,又进行了数次庭审直播。同时,该院今年新增加12名人民陪审员,使法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总数超过50人。在今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达到95%。除此之外,该院为社会人士旁听庭审提供各种便利,最大的法庭可以容纳100余人旁听,今年已经数次启用,座无虚席。
       8月份以来,法院开始在官方网上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同时,通过官方网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发布执行公告、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公告等,并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结案信息等。如有失信被执行人,则将其名单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公布。今年10月至11月,利川法院通过官方网和微博、报纸、电视等先后两次发布“老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