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龚秀娟)昔日是和睦相处的好邻居,因为加盖房屋侵占他人房梁,致使他人房屋漏水而引发邻里纠纷,邻居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日前,在团堡人民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度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得到了修复。
2010年12月张某扩建房屋,其二、三楼的梁及墙体挤到了邻居刘某的房屋墙上,致使刘某房屋出现裂缝、漏水情情况,当时张某承在刘某的房顶加盖了一层水泥板,但是房屋漏水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完全解决。遂刘某要求张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但张某认为房屋裂缝、漏水不是自己建房导致的,不应该由自己负责,且自己已经做了补救措施,不应该再赔钱。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闹到了法庭。
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也愿意修复昔日友好的邻里关系,各自都让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张某赔偿刘某的房屋损失费45000元,刘某自愿放弃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双方当场付清钱款,握手言和,又恢复友好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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