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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庭前调解 夫妻和好深表谢意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8-09 14:20 点击量: 623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肖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社会才能和谐。法院调解工作虽累,但能够让当事人说说话诉苦,能够让夫妻和好,让家庭和谐,再累也值得。”主审法官欣慰地说。近日,利川法院民一庭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与被告欧某于200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8年以前夫妻尚算和睦,2008年夫妻一同赴外地打工,欧某红杏出墙被原告抓获,从此,夫妻感情破裂,2010年后,欧某长期外出不归,音讯全无。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较好,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 调解一开始,孙某就指出只要欧某愿意和好,孙某就愿意和好夫妻关系,随即,被告代理人指出了一直存在双方间的真正问题所在,欧某主要是认为孙某爱喝酒、对家庭不负责任,欧某表示无法相信孙某。孙某随即保证说到:“我现在开车,已经不喝酒了,其它做得不好的,我都愿意改正。”双方还在法官的见证下,孙某写了保证书,签订了和好协议。在保证书中,孙某列出了三条保证:第一,为家庭增强责任心,孝敬父母,爱护妻子,关爱小孩。第二,少喝酒,酒后不闹事。第三,围绕家庭,靠劳动致富,不乱花钱。

至此,两人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夫妻俩深深感谢法官的用心良苦,一段濒临破碎的婚姻再度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