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拟定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当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
就立法目的,《决定(草案)》指出,要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传承中华民族气节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就烈士纪念日的日期,《决定(草案)》强调,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历史纪念日活动相衔接。
就纪念活动的举行,《决定(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