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汪小月、李修贵 )6月8日,利川市法院执行局飓风行动工作专班妥善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申请人聂某系被执行人刘某母亲,双方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聂某遂诉至利川市法院,要求刘某履行赡养义务。经利川市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自2015年4月起每月给付聂某生活费175元,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给付当年的生活费。
刘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聂某申请强制执行。利川市法院执行法官到刘某家中执行时发现,刘某患有严重糖尿病,需长期服药,且无固定收入,暂时没有给付赡养费的能力。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前往聂某家中,告知刘某因病暂不具备给付能力的情况,并耐心进行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聂某主动撤回执行申请,刘某也主动上门向母亲道歉。
至此,被财产撕裂的亲情终于得以修复,案件也得以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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