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维护民航运营秩序,保障民航飞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对民航运输正常秩序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巨大,社会反响强烈。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这类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引导取证,确保从重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或者致使航班无法正常起降,破坏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利川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利川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利川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利川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利川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利川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