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省委在汉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会,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州纳入全省4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州,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及利川市人民法院、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鹤峰县人民法院、鹤峰县人民检察院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昌尔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必胜的信心;要吃透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原则和重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在会上发言。他说,近年来,恩施州把党建工作与法治恩施、平安恩施建设统筹推进,在推进党的建设过程中,探索建立了村医村教进村班子、农民办事不出村、基层法律顾问“三位一体”乡村治理模式,成立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顾问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平安恩施、法治恩施建设不断深化,成效明显,为恩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也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省委把恩施州纳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试点,是对我们的信任和关怀,也是对我州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王海涛涛表示,恩施州各试点单位将紧盯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改革既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又体现恩施特色,在抓落实中体现主动之为、担当之为、创新之为、竞进之为,努力向省委和全州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答卷。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沙玉山,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