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刑事案件

误入歧途盗耕牛 依法惩处保平安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3-11 14:42 点击量: 541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罗飞)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2012年8月22日,吴某、王某(未成年人)潜至利川市沙溪乡某村民家牛圈,将圈内的一直耕牛盗走。23日凌晨,将耕牛牵至利川市沙溪乡高原村黄泥坝桥头树林里歇息,并联系买家销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盗耕牛由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给被害村民。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减轻处罚。法院作出了判决,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利川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利川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利川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利川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利川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利川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