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丹),日前,少年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吴某某,年仅8周岁,2013年与几个小孩一起来到邻居王某某新修的房屋内玩,不料,从该房屋的二楼摔到天井内,造成颅脑受伤的后果。现起诉到法院,要求房屋的所有人王某某、唐某某承担其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七万多。
该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进行多次调解,被告方始终认为其没有责任,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再次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庭后,少年审判庭法官远赴荆州了解案情,经过庭审以及庭下的调查,终于将案情了解清楚,在这个基础下,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再次冒雨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经过法官们的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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