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晖)近日,柏杨坝人民法庭处理了一起不一般的离婚纠纷。
2002年3月,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熊某某在打工时相识并相恋。2008年5月,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为夫妻,并生育一子。2012年1月,被告因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原告每周探望被告并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因一人无法再坚持下去,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干警在了解了情况后,远赴异地监狱,与被告熊某某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被告既后悔因犯罪而失去自由,也理解了原告的困难。最终,被告因为对原告的爱,而选择同意离婚,为了原告能向更幸福的地方而放手。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地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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