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斗法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6-18 16:06 点击量: 2887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王毅)近日,文斗法庭依法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田某翻修自家旧房,致邻居李某房屋出现裂缝及漏水现象,法院依法判决田某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201435,李某来到法庭起诉其邻居田某。诉称因田某翻修其旧房致使自家房屋出现裂缝及漏水现象,并多次找田某协商,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又经当地村委会、工作站调解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法庭依法向田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并定下开庭时间。庭审中,田某辩称:李某房屋出现裂缝及漏水现象,是其房屋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其建房无关。鉴于此,法庭建议双方对李某房屋进行司法鉴定并获同意,鉴定结论为:李某房屋墙体裂缝与外因作用造成地基土持力层产生新的沉降直接相关。第二次庭审中,李某仍坚持其原来的观点,并对司法鉴定结论不予认可,同时未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田某翻修房屋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未采取合理的措施,致使李某房屋的地基产生新的压缩性变形,导致李某已趋于稳定的建筑物结构受损,田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见本案调解无望,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田某赔偿李某房屋损失549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