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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两男子被依法严惩

时间: 2016-11-28 10:19 点击量: 363

(利川法院网讯:丁宏  杨春桃)11月25日,利川市法院对黎某、李某二人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黎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黎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1378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笔记本电脑、信号发射器、电源逆变器、GPS定位仪等物品依法予以没收,由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2015年11月,被告人黎某被一个使用“伪基站”的团伙培训成为其下线。该团伙将带有GPS定位功能的“伪基站”设备邮寄给黎某,并通过QQ控制、要求黎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发送内容为澳门银河、荷兰真人赌厅、各类彩票、MG电子、体育投注、捕鱼达人等游戏注册即送99元的短信。2016年4月,被告人李某通过黎某介绍加入。

2015年11月底,被告人黎某开始在重庆及周边县市和利川市作案,截止今年4月19日,黎某共获利61378元,李某从今年4月初开始作案至4月19日被查获为止,尚未获利。经评估,黎某从使用伪基站以来最低累计发送短信次数为145780次,影响用户数为105800个,对移动公司至少造成损失约29447元;被告人李某累计发送短信总量为32191次,涉及移动通讯用户数为17413个,对移动公司造成损失约650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李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