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法院
关于召开“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利川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办文〔2018〕13号)和《中共利川市纪委机关、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利组通〔2018〕4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会议主题
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州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破除故步自封、安于现状、畏难懈怠的消极思想,教育引导本院党员干部转作风、敢担当、善作为、抓落实,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推动思想大改观、作风大转变、行动大改进,持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经济生态、自然生态,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利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会议原则
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会议主题,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三、会议时间
学习时间: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31日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30日
谈心谈话时间: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30日
撰写检查材料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30日
民主生活会时间:2018年8月31日
四、会议参加人员
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五、会议议程
1、党组书记、院长周继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之后,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班子其他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分管联系市领导点评。
六、会议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学习讨论
围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主题开展学习讨论,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重要论述。州委书记柯俊在州委七届五次全会上的主题报告和调研利川工业经济工作的讲话精神。
领导干部要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本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天。通过学习,深刻把握“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精神实质,弄清楚思想解放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新表现、现实危害及破解之策。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组采取座谈走访、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下级党组织、分管领域和“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听取分管部门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注意听取所在党支部、所联系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机关党委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成果,结合干部考察、审计、年度考核情况,帮助查找并点明问题。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反馈。涉及班子集体的问题,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照单全收。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凡是问题不聚焦、重点不突出的,要重新征求意见。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要安排充足时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深入了解掌握自己分管部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担当作为情况。同时,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指出问题要点出具体表现,相互谈透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工作,注意梳理汇总谈心谈话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加强痕迹化管理。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或者谈心谈话没有谈开谈透的不得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在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充分谈心交心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围绕市委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班子其他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确保主题突出、内容完整、检视深刻。
七、强化结果运用
(一)抓好整改落实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情况,以及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列出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一件一件抓落实,见底归零,务求实效。对工作、思想、作风、纪律层面的问题,能即时改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要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规定完成时限。
3.整改情况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整改清单实行逐级报备,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及时通报和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1.民主生活会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现职科级领导干部、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人。
2.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以党组文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报告需附会议情况及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