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杨辉)近日,利川法院谋道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变更监护权纠纷。
2001年,冉某(女)与张某(男)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张某某的抚养权由男方张某抚养,冉某不给付小孩抚养费。2007年,张某不幸因车祸于去世,张某某便一直由祖母杨某抚养。2012年,一直在外务工冉某回家后,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但杨某不肯,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法院审理查明,老人并非不想交出小孩的监护责任,只是多年同孙女一起生活,不愿意与孙女分开。通过法庭工作人员做工作,让老人知道即便是由冉某承担监护责任,但是隔断不了她同孙女的血缘关系的,想念孙女了可以随时去探望。最终,通过法庭调解,为了孩子能在更好的环境中成长,老人同意交出孩子的监护责任。而冉某考虑到老人多年来对女儿的照顾,主动向老人补偿了10000元的小孩抚养费。
利川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利川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利川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利川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利川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利川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