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拍卖增值率、成交率“两低”背后是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必须“从制度上源头上切断少数法院工作人员、不良拍卖企业以及竞买人的灰色利益链条”。
拍卖协会:预备就淘宝司法拍卖的主体违法和程序违法问题撰写意见书;推出自己的“网络拍卖平台”;着手起草《网络拍卖规程》,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对拍卖业的侵蚀”。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林战
发自杭州
吉林辽源人王建军此前想也不敢想,自己会大老远从浙江买辆车回家。方法很简单:上淘宝。
因为两辆车,法院和淘宝这两个看似不搭界的机构,联系在一起。
2012年7月9日上午10点到次日晚上10点,浙江宁波的北仑区人民法院和鄞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将一辆宝马730轿车和三菱欧蓝德送上了淘宝网。经过整整36个小时挂拍,68个回合竞价,两辆车最终分别被吉林辽源和宁波本地的网友拍走。
法院对此欢欣鼓舞,拍卖业老板们却叫苦连天。作为改革方向,产权所交易、网上竞拍、电子竞价等已在各地试行的拍卖形式登堂入室,传统拍卖业的领地一步步失守。
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法院的强制拍卖权,当时仍以法院自行拍卖为主,1997年拍卖法生效,专业拍卖公司相继成立,“委托拍卖”则成为原则和主流。
不过,在委托拍卖中,法官和拍卖行有较大的寻租空间,极易产生腐败。近年落马的诸多司法官员,包括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原湖南高院院长吴振汉、原重庆高院副院长张弢等人,都曾涉及司法拍卖违规行为。据中国青年报援引的数据显示,全国70%落马的法官与司法拍卖有关。
最后十秒决胜负
一辆“宝马7”,19万起拍,33万出头抢回,“咋说呢,值!”
这是王建军头一次参与司法拍卖。两个星期前,他从网上看到消息:甩卖价啊!
这辆黑色宝马WBAHN730轿车登记6年,起拍价为19.99万元,而同款新车目前报价约90万元。网友直呼“奇闻”。王建军开了一个二手车评估网站,算是“行内人”,他的心理估价是35万。
开拍前14天,淘宝开出了此次拍卖的页面,为“展示期”。根据浙江省高院公布的数据,开拍前围观人数已超过30万人。相较于传统的举锤拍卖,这是一个天文般的数字。
意向客户还可以亲赴现场验车。北仑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看车的人很多,登记客户也有8人,其中不乏来自温州绍兴等地的外地人。
7月9日上午10点,竞拍开始。醒目的36小时倒计时出现在淘宝“司法拍卖”页面上。“拍卖流程”显示,整个拍卖分为六个步骤:项目公告、付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支付余款、结算交付。相比普通拍卖,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些步骤均在网上完成。
与传统拍卖一样,竞拍人需缴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拍。宝马车保证金为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欧蓝德保证金为1万元,不限增价幅度。为避免信息泄露,保证金一律由竞拍人通过支付宝划付。只要经过身份登记、认证并缴纳保证金,意向买家还可以在拍卖过程中随时进场。
“所有流程都由系统自动操作。”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负责此次拍卖监控的田心介绍说,包括身份认证、保证金缴纳、竞价在内的环节,人工无法介入,并不存在一个法院和淘宝的可视“后台”。
长期研究民事诉讼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传统拍卖行拍卖至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多大程度上公开,直接决定参与竞拍的人数和覆盖范围,影响到拍卖结果。二是行业内滋生的潜规则积重难返,法院和权属人难以监督,一直是司法拍卖的顽症。
发生在拍卖环节中的司法腐败,常见行为,是法院暗箱操作,指定评估机构或拍卖机构,分别谋取评估费回扣和拍卖佣金回扣,或者收受贿赂,故意压低估价及成交价,为预定的买受人谋取暴利。
但在谭秋桂看来,司法官员的腐败还不是传统司法拍卖方式的最重要毒瘤,“场内勾结串标才是”。
开拍短短一个小时,两辆车共获得50多轮竞价。开拍后仅10秒,宝马车便率先获得第一次报价,20.09万元。9秒钟后,宝马获得第二次报价,加价2000元。欧蓝德也在开拍后第28秒钟获得首次报价,5.1万元。
如果在拍卖行,这样的轮番竞价会迅速拉高气氛,老到的买家腹中有数,却也难免被裹挟叫价。但另外一种屡见不鲜的情形是,拍卖行、拍卖师与买方串标不叫价,导致流拍。
第一次流拍后,降价80%进入第二次拍卖。动产可以拍两次,不动产可以拍三次,如果都流拍的话,就进入变卖环节。流拍和变卖意味着拍卖物的贬值。
在此次淘宝的司法拍卖会,未有迹象表明出现了上面提及的操纵现场、非理性竞价等问题。
第一个小时的“战斗”鸣金收兵后,躲在电脑后的竞拍人,仍然可以在剩下的35个小时内深思熟虑,然后再有条不紊地出价。宝马车从开拍到成交,总共53次报价,其中,46次发生在7月9日10点至11点之间,此后页面未见刷新,直到7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才又出现一次报价。
在截止前一个小时,拍卖迎来第二轮高潮,甚至出现缠斗。最后半小时,王建军把电脑重启了一遍,清除垃圾文件,关掉其余页面,同时开启四个宝马车的竞拍页面,不停刷新,志在必得。他与另外一位竞拍人叫板4轮,出价7次,“落锤”的时间是7月10日21点59分49秒,距离此次活动结束仅11秒。备受瞩目的那辆“宝马7”,最终成交价为330900元,溢价率高达65.5%。
“直接推上互联网”
这样的局面让两家基层法院兴奋不已,也让浙江省高院看到了前景。
“被省外竞拍人拍走,这个没想到。”北仑区法院法官王宇之前很担心冷场。拍卖那两天,她一有时间就刷新竞价页面,“还是网络有力量”。
在以往的司法拍卖中,流拍现象十分突出。据重庆高院的统计,在拍卖改革前,仅2005年至2008年,重庆每年约三千余宗涉讼司法拍卖案例中,90%左右的标的物要多次流拍,拍卖额平均缩水30%左右。此次网络拍卖试点的宁波北仑法院,在2011年通过委托拍卖行拍卖的12辆汽车中,多次流拍就有4辆,一次流拍1辆。
“如何提高成交率是司法拍卖一直以来的改革目标。”北仑区法院办公室主任李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2012年1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提出,应该让司法拍卖阳光化。参会的一位法院院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齐奇提到重庆的产权交易所模式,认为浙江还应该做得更透明,更彻底,要一步到位,“直接推上互联网”。
院长的话马上化为行动。1月12日,浙江省高院一行人前往阿里巴巴集团参观。春节后,马云带队又赴浙江省高院拜会了齐奇,并就司法拍卖上网一事进行了讨论。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借助淘宝网的现有渠道,开设“司法拍卖”平台。此时,淘宝网的“拍卖会”模式已积累了相当经验。
据相关人士透露,考虑到这一尝试面临的舆论压力和不确定性,浙江省高院决定绕开省会杭州,选择一到两家案源充足、结案率高、控制力强的非省会基层法院进行先行试点。最后敲定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
鄞州区和北仑区都是浙江的经济强区(县),诉讼资产丰富。鄞州区法院2011和2012年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模范法院荣誉,是浙江法院系统的“排头兵”;北仑区法院在全国首创司法鉴定节点监管机制,曾受到齐奇点头肯定。
选择较好的基层法院和最易出让的汽车,经过多轮平台预演和测试,可见浙江省高院对此项改革志在必得。
此次试水成功,浙江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终于表态:将逐步扩大试点法院范围,目前已确定全省19家基层法院作为网上司法拍卖试点法院,将选择一些适合网上拍卖的标的物进行网上拍卖。
在浙江之前,各地推进的司法拍卖改革主要依托产权交易所和诉讼资产网,通过线上线下分离拍卖主体,以杜绝腐败和非法串拍。
此次消息一经发布,便吸引全国目光。舆论除了好评,也有质疑。最主要的批评意见认为,按照现行拍卖法,产权所和网络都不具有拍卖资质,缺失经过认定的合法“拍卖人”。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2012年1月1日,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首次给网络拍卖“正名”。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文件,其实早在2010年8月16日就由最高法院审委会通过。而2009年8月24日最高法院审委会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则没有网络拍卖的内容。
形势巨变,仅一年。
拍卖行集中的浙江老板们,对此次淘宝拍卖提出强烈抗议。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此次拍卖开始的前晚,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和决策层,召开了一次“过冬大会”,预备就淘宝司法拍卖的主体违法和程序违法问题,撰写一份意见书。据统计,近两年中国传统拍卖行业的成交额呈现下降趋势,2012年一季度甚至出现同比下降五成的局面。
“浙江省高院的做法,我有些意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卫东说,任何行业都有害群之马,拍卖行业也不例外,但至少拍卖法和最高法相关规定白纸黑字,拍卖行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李卫东表示,中拍协也推出了自己的“网络拍卖平台”,目前中拍协受商务部委托,正着手起草《网络拍卖规程》,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对拍卖业的侵蚀,“我们现在正在研究确定网络拍卖的标准”,“我们不排斥网络拍卖,只是想规范它”。
委托拍卖是国内司法拍卖的主要形式。据拍卖行内人士称,法院委托拍卖一直是拍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全行业平均占比20%,广州上海等地的平均水平高达40%,甚至出现一些以司法拍卖为生的拍卖公司。
这样人气不旺的拍卖方式延续了20年,并完成了大部分诉讼资产转卖。据中拍协的统计,仅2005-2011年的7年间,拍卖行就实现司法拍卖金额5348.7亿元,平均每年执行金额近800亿元。
在最高法看来,这却不是一组值得称道的数字。2012年2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两名副院长明确指出,中国司法拍卖增值率、成交率“两低”现象突出,背后是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必须“从制度上源头上切断少数法院工作人员、不良拍卖企业以及竞买人的灰色利益链条”。
这次会议特别选择在重庆召开。从2004年起,重庆在全国率先将涉讼产权打包进入重庆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拍卖,并在2009年全部实现由“电子竞价”取代“击槌成交”。产权所交易有效杜绝了黑箱串拍,但却不能有效解决信息集散问题。于是在2010年12月,重庆启用司法拍卖互联网竞价系统,迈出了网拍的步伐。
产权所交易、电子竞价和网上拍卖随后在南京、杭州、广州、长春、北京、西安、合肥等地陆续铺开。依托重庆互联网竞价平台,最高法也于2012年2月8日开通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逐步实现诉讼资产网上公示和竞拍。
在谭秋桂看来,建立一个统一的拍卖平台,是司法拍卖“消毒”的方向之一,虽然大一统平台会增加意向竞拍人的信息筛选难度,但至少“程序可以由法院控制”。
据重庆高院统计,2009年4月至2012年1月,全市法院共实施司法拍卖1396宗,总成交率和平均增值率分别达到81.3%和13.6%,与改革前的成交率不到20%、成交价平均缩水30%,形成鲜明对比。并且,此间没有出现一例因司法拍卖违法违纪的行为。
谭秋桂还有更“激进”的设想。他曾多次赴日本、美国、德国等地考察司法拍卖,都界定为公法行为,由法院自己组织拍卖,几乎没见过“委托拍卖”。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中介寻租,并有效界定责任和权属关系,“民事诉讼法修订,就应该把‘委托’两字拿掉”。(王建军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