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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院举办全州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来源: 恩施法院网 时间: 2014-10-27 17:11 点击量: 381

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 汤浩)为进一步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全州民商事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10月14日至17日,州中院在州委党校举办了全州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全州47名从事民商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参加培训。湖北民族学院法学博士毛克盾、北京市高院法官陈特、省高院法官任献辉、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法官李之良等应邀为参训人员授课。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在培训班上作主题讲话。

   武星院长结合审判工作经历,对民商事审判理念和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阐释,希望全体民商事法官:一是要成为法治精神的忠实信仰者、公正司法的坚定维护者。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每个人人身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民商事审判岗位是法官安身立命、服务国家社会的媒介,应当把法治精神当成信仰,坚持依法办事,杜绝冤假错案。二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古今中外公正处理案件的基本,在我国三大诉讼法规中都有明文规定,每一位法官都要始终秉承这一理念。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自由裁量”,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要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的现象。三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世界,把学习从单纯的求知变为生活的方式,通过学习不断满足我们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克服工作中的困难,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刻苦钻研业务,潜心研习法律,早日成为知识型、专家型法官。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勇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高院关于廉洁司法的有关规定,从严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开庭纪律、财政纪律等11个方面对参训法官提出要求,告诫参训法官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守住廉洁司法的底线。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家俊勉励各位法官要强化公正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坚持司法的公正与正义,注重案件质量,强化主体责任,坚持终身学习,珍惜法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