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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拒执行为 尽职维护合法利益

时间: 2017-03-30 15:11 点击量: 428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利咸 朱家权3月30日,在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中,利川市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此次已是利川市法院第三次上门执行。

申请人蒲老伯,现年79岁,年事已高。2015年9月21日在利川市建南镇原箭竹溪粮管所门前被被执行人黄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造成九级伤残。2015年12月,利川市法院判决黄某某赔偿蒲老伯5.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某心里不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利川市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黄某某矢口否认撞伤蒲老伯,推脱责任,拒不履行。2016年2月,鉴于几番“法理情”的劝说无效,为维护蒲老伯的合法利益,利川市法院决定对黄某某作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期满后,黄某某仍不履行。同年3月,黄某某认为利川市法院无法查明其存款和其他财产,便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姿态,拒不自动履行,利川市法院再次决定对黄某某司法拘留15日。

近日,利川市法院执行干警获悉黄某某家中有大批即将出售的中药材黄莲,决定到黄某某家中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找到黄某某,出示了相关证件。黄某某见是法院干警,态度强硬地声称自己没有财产,无法履行。随后执行干警在黄某某家中发现大批待出售黄莲,黄某某谎言不攻自破。执行人员将心比心的对黄某某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劝导,黄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确实做得不该,他主动向胞弟借钱,自动履行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