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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南法庭全力为农民工追薪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11-18 11:20 点击量: 1191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徐敬军)近日,建南法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审结一起农民工追薪案件,通过全力协调,当庭帮外地农民工要得工资16615元。

基本案情

2012年5月,邓某及其妻子刘某二人雇请重庆市万州区人向某为其做木工活,工程完工后因欠向某工资款17615元没有支付,便书面约定于2012年12月16日付清。欠款逾期后,向某多次追收,两人偿还了1000元,仍有16615元欠款未付清。向某为维护自身的权益,于2013年9月11日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邓某、刘某支付拖欠的劳动工资16615元。

曲折送达

该案受理后,法庭工作人员驱车到建南镇中部营村送达诉讼材料,但邓某所在小组的村民反映,邓某这几年都在外地很少回家,邓某的老婆刘某可能在乐福店街上租房子照顾小孩上学。得知这一情况,法庭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乐福店街上,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刘某的住处。当法庭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准备向其送达诉讼材料时。刘某称邓某已经一两年没有和自己联系,自己现在不知邓某身在何处,邓某所欠的债务和自己没有关系。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解释,欠条上有邓某和刘某的签名,说明刘某对邓某所欠向某的工资是知情的,该项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刘某也有义务偿还。法庭工作人员向刘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传票邓应诉材料,并告知了逾期未到庭的后果,希望能将联系到邓某并告知此事。刘某勉为其难的签收了应诉材料。

几天后,承办人得知邓某的亲戚可能知晓邓某的联系方式,便联系到邓某的亲戚,希望能帮助联系到邓某。没过几天,邓某的电话打到法庭。承办人详细介绍了该案的情况,并通邓某到庭应诉及不到庭的后果,邓某称自己现在在外地开庭时间会准时应诉。

当庭兑现

在法庭上,邓某、刘某辩称向某所述属实,自己愿意支付所欠向某的工资,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承办法官考虑到向某为该笔工资已经来回万州建南多次,约期过长向某又将花费不少的精力和财力,便向邓某、刘某做工作,希望他们能体谅向某的难处,邓某同意下午就交付该笔工资。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开庭当日下午邓某、刘某向向某支付16615元。当日下午邓某交付了该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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